新《体育法》明确全民健身战略学校要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
栏目:im电竞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24 03:34:12

  im电竞im电竞im电竞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据了解,经过修订,《体育法》由原来的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针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体育法》修订直面体育现实问题,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体育法》是我国体育领域唯一专门的法律。《体育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时隔27年进行了比较彻底的、全面的、系统的修订,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体育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重大的、基础性、整体性的问题。

  《体育法》首先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给予特别保障。同时,国家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南都记者留意到,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原本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体育法》强调,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制定和实施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工作。

  为了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体育法》增加“国家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的规定,还确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由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指导。

  《体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与此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优先保障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配置。

  针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问题,中山大学体育部教授、政协广东第十二届委员李静波表示,新《体育法》在第八章“保障条件”中,从规划设计、建设配置、开放管理等方面,细化了全民健身保障条件,从制度上解决老百姓“健身场所”的难题。

  比如说,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有效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无障碍需求。

  此外,新建、改建、扩建居住社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用于居民日常健身的配套体育场地设施。

  而在体育公园建设方面,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体育公园,推动体育公园免费开放,满足公民体育健身需求;同样鼓励充分、合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建设用于公民日常健身的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这是新《体育法》对学校体育科目不受重视、体育课时经常被占用等问题的积极回应。

  在旧版《体育法》,仅规定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不过没有规定体育活动时长;而新《体育法》提出国家实行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培育、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推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

  “在青少年体育教育方面,我认为新《体育法》干货不少。”李静波表示,他作为在学校体育一线的工作者,对学校体育的薄弱现象有切身的体会,也对《体育法》的刚性力量有深刻的印象。如今新《体育法》在法律层面对青少年体育进行了扩展和完善,有着积极的意义,“要完善青少年体育工作,还需要将《体育法》的实施细则制定好,才能推进学校体育工作。”

  新《体育法》要求,学校应当将在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同时,学校还应当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制度。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和评估。

  此外,针对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体育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

  《体育法》要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传授体育知识技能、组织体育训练、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等方面为学校提供指导和帮助,并提出要引导和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体育专业人员等为青少年提供体育培训等服务。

  据了解,为了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广东省体育局联合省教育厅于2022年9月13日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广东校外体育类培训机构在从业人员、场地设施、培训内容与时间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如何规范体育培训服务机构?在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教育治理现代化高等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余晖看来,经过“双减”一年多以来的综合治理,校外学科类培训治理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

  余晖表示,在体育、艺术纳入中考科目的背景下,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应着力防范化解培训行为异化为应试工具的倾向。当前确实存在部分培训机构对这一政策进行曲解宣传,刻意制造家长焦虑情绪,将体育类校外培训内容学科化、功利化、应试化。对此,有关部门除了要强化培训内容监管,还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把握体育、艺术纳入中考政策的实质意图,免受部分机构的宣传误导。

  广东省民建会员、华南农业大学副教授张雯闻也认为,应该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其实在体育培训管理这块,国家一直鼓励发展,管理的目标是有序和良性的发展。所以监管之外,实际上也需要对优质企业有相应的鼓励,最后形成常态的、良性的行业环境,共同促进青少年成长。”

  张雯闻还指出,也要宣传、动员、鼓励相关机构规范化,参与信用评级,通过信用评级协助常态化监管,增强政府监管的实效性。“对信用好的企业,可以有一些奖励措施;对违规企业,则在对应政策法规的指导下惩戒,有奖有罚。”